|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证(演出经营场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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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07-12-27 18:50:41 【字体:小 大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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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类型:审核
审批条件:1、有设立宗旨、名称和依据、经济性质;
2、有注册资本数额(10万元以上)及来源、经营范围、经营场所;
3、有组织机构及其职权、法人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;
4、有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制度、章程修改程序;
5、有终止程序等其它事项。
申报资料:1、申请报告;
2、审批呈报表;
3、章程复印件;
4、演职员资格等级证明、演出节目单;
5、个人(法人)身份证明。
审批程序:受理申请人报告—资格验证—审批发证
审批法律依据: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
审批时限:15日
审批结果:发证 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2]74号文件营业演出许可证正本每证30元,副本每证2元。(含专用演出许可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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